释义 |
法律分析: 查有没有结婚史方法如下: 1、查有没有结婚史可以通过对方户口簿了解; 2、拿本人的户口或身份证民政局办证中心查询即可; 3、查他人结婚证只有通过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或律师携法院立案证明到联网后的任意一个婚姻登记点查询。 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