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融资的优缺点以及途径分别都有什么? |
释义 | 股权质押融资分为中小企业股权质押,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大股东股权质押。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依托产权市场平台,股权质押融资平台方便快捷;但是,资产规模小、盈利不稳定所带来了股权价值波动性风险。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是可用来抵债或质押的优质资产;但是资产负债率很高。 有哪几种融资方式?各有什么优缺点? 1.融资租赁。优点为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缺点为金融方面的风险贯穿于整个业务活动之中。 2.民间借贷。优点为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缺点为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 3.典当融资。优点为具有较高的灵活性、融资条件较少。缺点为需要较高的综合费用,包括保管费、保险费、典当交易的成本支出等,困此它的融资成本高于银行贷款。 什么叫做股权质押融资 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出质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融资方式。融资方把持有的股权(流通股、限售股或非上 市股权)作为质押担保,从金融机构(银行或信托)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如何防范股权质押融资的风险? 股权质押融资风险有: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 法律风险 ; 4.股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下的处置风险。 避免的方法是: 1.加强对质押权的审查; 2.加强对出质公司的监督; 3.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4.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体系。 股权质押融资需要哪些条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 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 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这些企业在中国设立。 股权转让的规定以及内容都有哪些 一、股权转让的规定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3、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机关备案; 4、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有关转让文件之起3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6、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例如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法律、法规对交易主体权利能力有禁止性规定的,这类主体不得违反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 7、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转让与受让双方的名称与住所; 2、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 3、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4、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5、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6、产权交割事项; 7、转让涉及的有关税费负担;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9、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0、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11、和受让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 该内容由 龚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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