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出租车资格证过期180天作废 ,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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