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纠纷解决办法有3种: 第一是和解,即在尊重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就双方争议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第二是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居中调解下,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 第三是通过诉讼或仲裁来解决,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采取仲裁前置,也就是说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需要经历所谓的“三审”即仲裁、一审、二审。 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的是,劳动仲裁案件中,如果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一经送达便生效,就没有了后续的一审、二审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