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1、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2、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3、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 4、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5、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病假期间工资 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法律客观: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