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宅基证算是违建吗 |
释义 | 一、没有宅基证算是违建吗 农村房子没有宅基地证也不一定就是违法建筑,要看情况。 1、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 虽然房子没有宅基地证,但有由乡镇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国土、建设、房管、规划等职能部门核发的有关批准文件或者盖章确认的有关用地、建设的证明材料,都可以作为宅基地的使用依据,不属于危房建筑。 2、没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村委会查明情况出具证明、经过公告程序予以确认。但是必须满足几个条件才可以: (1)在2009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束之前已建成使用的房屋; (2)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如果有村镇规划的,应同时核查是否符合村镇规划); (4)村委会应结合权籍调查成果,查明土地、房屋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出具证明; (5)对土地及房屋的权利人、面积、范围、取得时间等进行确认并在村委会公告栏发布公告,公告期30天; (6)公告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确认; 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可据此具体办理土地、房屋登记手续。 二、违建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三、如何补办宅基地证件? 对于已建成的房屋,只需要户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前建房时所用的一些村委会允许建房资料,以及现在农村村委会的一个盖章证明,证明户主建房是经过村委会审批后才建成的,这样的房屋合情合理合法,这时到指定的宅基地申请部门即可申请补办宅基地证明,获得宅基地的资格证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