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了五年的孕妇的实刑如何判处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被判实刑的孕妇,因特殊身体原因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减为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或者处于怀孕、哺乳期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分子可以暂时在监狱外处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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