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租赁合同后未交付房屋如何处理 |
释义 | 租赁合同未交付房屋和到期未续签未交房租的处理方式:承租人可要求交付房屋或解除合同并返还押金及赔偿损失。如承租人无力支付房租,出租人应协助制定还欠计划,并允许分期返还。若租金过高导致无法支付,可调整租金后交付。若不续签,承租人应尽快搬离并返还租赁物,保持良好状态。 《民法典》相关条款: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七百三十三条。 法律分析 一、签订租赁合同后未交付房屋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后未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交付房屋,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出租人返还押金和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未交房租的如何去处理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未交房租解决途径如下: 1、对于由于承租人生活困难,一时无力支付房租的情况, 出租人应根据所欠房租的数额,在保证自己的出租收入的前提下,查明拖欠房租的具体原因,尽量照顾承租人的实际困难,协助承租人制定并落实还欠计划,允许承租人将积欠的房租分期返还。 2、由于出租房屋的租金确实过高,而致使承租人无法按时交纳的,可经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认定,合理调整租金,按调整后的租金要求承租人交付。 3.如果承租人或者承租人不想续签,承租人应当尽快搬离。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签订租赁合同后未交付房屋的情况,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交付房屋,或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和赔偿损失。对于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未交房租的情况,出租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处理,如协助制定还欠计划或调整租金,同时承租人应及时搬离并返还租赁物。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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