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跨省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能在网上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办跨省无犯罪记录证明只能在户藉地派出所。无犯罪犯罪记录证明,是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依法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可以委托他人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代开。办理的具体事宜可以先打电话到当地及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咨询。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为申请人出具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应载明截止时间) 2、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公证书。 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表格资料 1、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电子版需双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本人签名) 2、填写要求: ()“证件名称”:填写身份证; (2)“居(暂)住广州时间”:填写户口迁入广州的日期至当前日期(或迁出广州的日期); (3)“户籍地址”:填写户口簿首页上标明的地址; (4)“曾住地址”:填写现实际居住地址; (5)“联系电话”:填写有效手机号码; (6)“办证事由”:请注明申请办证的事由,与单位证明一致。如:申领律师证、从事保安等特定职业; (7)“违法犯罪记录”:如果申请人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请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特别注意,如实填写该项内容有利于缩短办证时限。刻意隐瞒,不配合调查的,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如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请填写“无”; (8)“申办人”: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名。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司法调查部门或者政审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统一调取。 目前考虑到居民办理特殊事项(如招工、出国等)需要,根据省公安厅最新文件规定,居民调取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可以凭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出具相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出具证明一律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