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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性结扎后是否能够要回孩子抚养权?
释义
    离婚后,女性失去生育能力的情况下,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根据相关规定,父母和父母一方可以要求两岁以上的子女与其同住。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符合特定条件,如进行了绝育手术、改变了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没有其他子女或与其他子女关系不利于身心健康,或不适合与孩子一起生活,该方可以优先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
    法律分析
    离婚后,女性失去生育能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根据规定,父母和父母一方可以要求两岁以上的子女与其同住。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就可以优先处理:1. 进行了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 明显改变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其他子女,或者与其他子女关系不利于身心健康;3. 不适合与孩子一起生活。
    一、离婚后孩子归属权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遵循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离婚判决孩子抚养权是谁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岁以上八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结语
    离婚后,女性失去生育能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根据规定,父母和父母一方可以要求两岁以上的子女与其同住。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就可以优先处理:1. 进行了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 明显改变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其他子女,或者与其他子女关系不利于身心健康;3. 不适合与孩子一起生活。因此,在离婚时,应该充分考虑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尊重孩子的意愿,确保孩子能够得到最好的生活环境和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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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3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