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孩子不作为重婚罪的刑法上的量刑情节考虑,但是可以作为认定重婚罪的重要证据。 重婚罪的刑事上的构成要件看,主体应是年满16周岁的人,对于重婚的行为主观上未直接故意,即明知道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明知道另一方有配偶而仍然坚持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此行为严重侵害了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度,所以应受刑法处罚。 温馨提示,重婚罪属于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大。而且即使报案时重婚人已经结束了其中一段婚姻,目前已经不属于重婚的状态,依然构成此罪。因为只要有证据证明曾经存在此状态,即是犯罪既遂。只要没有经过刑事上的追诉时效,就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