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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复议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
释义
    

法律主观:
    


    行政复议申请可以撤回。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撤回后不在受理审核。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
    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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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5:2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