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企业法定代表人 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 公司的债务 不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 法定代表人 是 公司的股东 ,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债务承担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