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招摇撞骗案的治安处罚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第一百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按照上述规定,治安招摇撞骗案不附合当场处罚的条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