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财产制度演变与现状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无效婚姻、非法同居等不具备共同财产所有权。在无约定或违法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所有制的时间是从领结婚证之日起到配偶死亡或离异止。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不得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置。 法律分析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婚姻关系的有效期间。这一要领说明共同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无效婚姻、非法同居等的男女不能作为其主体。在夫妻对其财产未作约定或约定违法或不明确的情况下,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也即夫妻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所有制取得的时间,是夫妻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时间,是指从领结婚证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异为止。夫妻分居或离婚判决未生效的期间亦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所得”是指财产所有权的取得,而非财产原实际取得。 《民法典》基于现实的需要,明确界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从夫妻共同财产概念与范围分析,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子女财产及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在我国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夫妻对全部共有财产,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也即对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是一方或双方的收,也不论收多少,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明确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确保了夫妻双方的平等权利。根据《民法典》规定,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制度的确立有助于维护夫妻双方的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一般规定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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