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释义 | 出国治病、境外就医和属于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属于公共卫生,医保均不予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一)门急诊医疗费用; (二)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含)以下的费用; (四)按比例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等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医疗费用谁来支付 出车祸后医疗费,可以由伤者先行支付。需要急救费用的,由肇事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为: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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