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躲着不见怎么办 |
释义 | 债务人找不见可以起诉。如果所欠债务是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或者家中的人生病而产生的,则由另一方用其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为了保护找不到的人和相对人的财产的权益,可以申请法院对其失踪进行宣告,在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宣告其失踪之后,会为其找好财产的代管人,将会由该代管人对失踪人的财产进行管理。 一、借钱人如果失踪了借款还能要回来吗 债务人失踪以后,债权人仍然可以要回借款,因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给予偿还。当然,债权人必须在经过法定的程序之后,才能实现其债权主张。 首先,要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已超过2年的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确定财产代管人。最后,判决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还款。 二、别人欠钱跑路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跑路了可以去其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欠款人跑路的时候,要先核查其拥有的财产是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若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则另一方就有帮助该方还款的义务。然后可以向申请法院对其失踪进行宣告,法律会通过制定宣告失踪的制度,宣告找不到的债务人为失踪人,并且指定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对失踪人的财产进行管理。 三、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怎么处理? 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典》第4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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