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的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处理 |
释义 | 买房的贷款合同丢了可以去房产抵押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档补办,可以携带身份证向贷款行、开发商、房管局复印其合同原件;没有办理银行按揭前已经丢失贷款合同的,可以向各方声明合同作废,待三个月到期后带相关证明注销原贷款合同重新签订。 一、办理同名转按揭需要哪些流程与资料 办理同名转按揭需要的流程与资料如下: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贷款合同到接收银行填写转按揭申请表;审核通过后到原银行全额还款,到接收银行签订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压手续和新的抵押手续,将房产证、解押手续和抵押手续一并交给接收银行。 二、贷款批下来都需要什么手续 贷款已经批下来了,开发商就会通知去取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了,因为银行如果没给发放贷款,开发商是不会把签订的购房合同拿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银行通常会成批的将完成贷款发放的贷款合同、还款用银行卡送到开发商那里,所以在领取购房合同的同时,也可以拿到贷款合同和银行卡。贷款批下来了,就可以拿到:1、开发商完成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2、银行与申请人的购房合同以及相应的公证书。3、用于还款的银行卡(银行每个月会定期从那张银行卡上扣按揭款)。4、有些银行还会发一张《贷款发放通知书》、《还款计划表》等。 三、公积金贷款合同找谁拿 公积金贷款合同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公积金贷款人可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然后持有关合同资料去公积金担保中心领取公积金贷款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