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借条后面补写的有用吗 |
释义 | 事后补写的借条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一、借钱不还怎么去法院起诉? 1、由原告准备好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如果被告是单位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诉状和相应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 其中的诉状和证据材料应该向法院提交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法院决定受理后,按法院通知交纳案件受理费。 3、根据法院安排生产进行开庭审理并调解或判决。 4、调解或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借款的,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进行借贷手续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借条。如果出借人声称借条丢失或损坏,还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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