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专利申报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和缴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当事人缴纳专利申请费; 3、初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 4、提前公布:初步审查后即行公布; 5、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6、授权登记:审查通过后,授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专利申报的条件如下: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