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结婚证丢失,还能办离婚吗 |
释义 | 夫妻一方丢失结婚证,经另一方同意并配合,可以办理离婚。若双方结婚证均丢失,可凭结婚登记档案或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按照《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后30天内任一方可撤回申请,30天后需再次申请领取离婚证。 法律分析 1、夫妻一方结婚证丢失,可以办离婚。对于一方丢失结婚证,另一方未丢失结婚证同意离婚且配合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如果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拓展延伸 夫妻一方结婚证丢失,如何处理离婚手续? 夫妻一方结婚证丢失后,仍然可以处理离婚手续。首先,需要联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登记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核实夫妻关系,并为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结婚登记备案证明、婚姻关系存续证明等。此外,如果有共同财产或子女抚养等问题需要解决,双方可以协商达成协议或通过法院进行调解或诉讼。总之,夫妻一方结婚证丢失并不影响办理离婚手续,但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以确保婚姻关系的真实性。 结语 夫妻一方丢失结婚证并不妨碍离婚手续的进行。联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核实夫妻关系后即可办理离婚手续。解决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可协商达成协议或通过法院调解或诉讼。夫妻一方结婚证丢失并不影响离婚,但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确保婚姻关系真实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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