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保险合同法,保险公司承保的重大疾病应当是指医学上明确标准并将其认定为重大疾病的疾病。手足口病是否被认为是慢性疾病,需要结合医学界的权威认定。同时,重疾险是否承保也需要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来确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率等内容,均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重大疾病保险,是指以重大疾病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下列费用:(六)不属于费用支付范围的疾病和医疗行为。 4.《中华人民共和国疾病分类与代码》(GB 26371-2010):手足口病被归类为传染病,不属于重大疾病。 综合以上法律依据和分析,手足口病不属于医学上明确标准并将其认定为重大疾病的范畴,因此重疾险在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承保手足口病的情况下,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