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业间谍罪的成立标准,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和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要件,客观上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各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明知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