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注销债务的处理办法:一般情况下,先确认该公司注销是否进行清算,是否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若公司未进行前述程序的,债权人可以向公司清算组请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清算组程序合法,是因为债权人个人原因导致未申报债权的,一般无法再追偿债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