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
释义 |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 根据《公司法》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3、企业名称登记表; 4、名称申请表;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6、合同、章程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文件; 7、合同及其附件; 8、授权委托书; 9、章程; 10、董事会名单及各方委派书; 11、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或项目审批表); 12、意向书(外商投资企业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13、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城建等前置审批部门的意见; 14、中、外方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 15、中、外方出资(资信)证明; 16、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查表)、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表; 17、办公、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8、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哪些文件 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有: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法人变更流程 1、申请人根据审批内容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并报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2、外经贸委受理后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或答复; 3、申请人根据通知收到批准文件,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合并法律有哪些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法律规定有: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符合海关、税务和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合并或分立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经审批机关、海关和税务等机关核定,继续享受原公司所享受的各项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公司合并或分立,须经公司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公司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都报送哪些部门 所以没有经贸委,经贸委就直接报送到商务部就可以了,除了你上面说的还有质量监督局我是天津外资企业。商务部就是换组织代码证那个地方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流程都有哪些 1、外资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10个工作日)。 2、成立清算组,并向工商机关备案、公告(5个工作日)。 3、清算组出清算报告(3个月)。 4、向外资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并撤消批准证书。 5、向税务局、海关部门注销; 6、向工商机关注销; 7、办理银行销户、外汇、财政、技监、统计、公安等部门注销手续。 该内容由 蒲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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