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车辆买卖合同涉及到的保险责任,一般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保险责任可能包括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不同的保险责任对应不同的保险范围和赔付条件。在车辆买卖中,对于保险责任的约定,应当依法合理,遵循公平、自愿、等价的原则。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等内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机动车应当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因此,在车辆买卖合同中,保险责任的约定应当在彼此自愿、等价的基础上达成,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格式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