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未成年犯罪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处罚。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以教育改造为主。未成年犯的劳动应符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主要是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监狱应与国家、社会、学校等教育机构合作,为未成年犯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犯年满十八周岁,剩余刑期不超过两年的,仍可以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剩余刑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七十四条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第七十五条  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未成年犯的劳动,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
 监狱应当配合国家、社会、学校等教育机构,为未成年犯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七十六条  未成年犯年满十八周岁时,剩余刑期不超过二年的,仍可以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剩余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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