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鉴定费用谁来出 |
释义 | 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鉴定费实行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其依据是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关于鉴定费在第十二条,即在诉讼过程中因鉴定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一、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鉴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重新鉴定: 1、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2、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 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4、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5、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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