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矿灯应保持完好有哪些情况时矿灯严禁发放?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亮度不够,电线损坏,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 法律依据: 《煤矿安全规程》 第四百七十五条 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二)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第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三)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 (四)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 (五)在每次换班2小时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六)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高瓦斯矿井应装有短路保护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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