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男方家里给儿子打了许多钱,如果离婚这笔钱还要平分吗? |
释义 | 你好,得看您打钱给儿子时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明确只赠与给儿子一人,则该财产视为对儿子的个人赠与,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约定,则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赠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赠与方明确要求财产只归受赠方的除外,即要在赠与合同中约定,钱款只赠与给儿子一人,才能认定这笔钱为儿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该笔存款不予分割。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25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26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