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查询应该如何进行? |
释义 | 农村宅基地查询需携带身份证到土管所,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特有的用益物权,具有严格限制性。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只有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但国家征用土地或规划需要改变用途时可调剂,需合理赔偿。宅基地使用权涵盖占有权、使用权、修建其他建筑物的权利、种植权等,房屋所有权变动需进行登记。农民可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查询需携带身份证到土管所。 法律分析 一、宅基地查询应该如何进行?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在网上是无法查询的,只能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土管所查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 二、宅基地规定是怎么样的? 宅基地概念,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虽然农村居民住房全归私人所有,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但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乡村的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过大,远远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基本核算单位有权调剂或重新安排使用。但应对原有宅基地的建筑物和树木等给予合理赔偿,不得平调。 宅基地使用权的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占有权。 2、使用权。 3、在宅基地空闲处修建其他建筑物、设施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宅基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设施。 4、宅基地使用权人有在宅基地内种植林木、花草、蔬菜的权利。该种植的林木、花草、蔬菜归使用权人所有。 5、依法附随房屋出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国家保护私有房屋合法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因房屋和宅基地连同一体,不可分离,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必须连同房屋一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必须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在当代的社会,农民拥有农村宅基地是属于比较常见的一个事项,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如果想要知道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的状况,应当携带身份证件,然后到途观所来查询。 结语 农村宅基地查询需携带身份证前往土管所,无法在线查询。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在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上建房并占有、使用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和严格限制性。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但在国家征用土地、规划调整或超标情况下,可调剂使用,需合理赔偿。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修建其他建筑物权、种植权和附随房屋出让权。查询宅基地使用权需携带身份证到土管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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