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地认定标准的界定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经常居住地的认定因素包括住院治疗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律分析 一、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 1、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证据问题有明确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经常居住地认定因素是什么 如果是来住院治病,则不构成变更经常居住地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三、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证据在法律中具有重要地位,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而法人的住所地则是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根据以上规定,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来确定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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