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提及的优先权有两条:n第四十七条以其他方式 承包农村土地 ,在同等条件下,本 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 土地所有权 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法律客观: 《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优先承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