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主体有何不同 1、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主体不同在于: (1)非法持有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具体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藏匿毒品; (2)私藏枪支弹药罪的主体则只能是自然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立案标准是: 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2、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3、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4、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