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编已经公示了可以不去吗 |
释义 | 编制公示了不能放弃的。如果在公示后放弃入职,将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直接失去再次报考的资格。也就是说公示完放弃入职事业单位的人,大概率会失去今后报考编制的资格。即便是还没有签订就业协议,依旧会留有记录在档案上,这对今后报考体制内的岗位,都有非常严重的影响,毕竟编制岗位有诸多限制,如果禁考五年早就失去应届生身份。事业单位公示期可以放弃。 诚信是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的基础,树立诚信理念,营造诚信环境,建设诚信体系,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三大主体中,个人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根本。我们把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载体称为个人诚信档案。它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过程最重要的一环!它不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一环,也是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颠覆性的革新,是人力资源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主要涵盖了以下四方面的信息: 1、商务服务领域诚信(民间信贷、合同履约、债权债务等方面信用记录)。 2、社会服务领域诚信(向各类组织提供真实或虚假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本医疗等方面的守信和失信行为记录)。 3、社会管理领域诚信(纳税、交通违法、赡养抚养、诬告诽谤、行贿受贿、制假售假、欺诈及其他守信和失信行为记录)。 4、社会公益事业领域诚信(志愿者服务、积极献血、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慈善捐助等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的守信和失信行为)。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公示期间被举报怎么办 1、没有具体事实的,只是分析判断或者定性结论的,可不予置理; 2、反映情节轻微的一般问题,可将问题摘抄给被举报人,责成其作出检讨或说明; 3、反映重要问题、事实比较清楚、线索比较具体的,可先进行初步核实,再确定处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 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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