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机构解决民事纠纷。债权债务和解程序中的仲裁,是指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在达成和解协议的前提下,选择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处理。 仲裁作为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程序简便、效率高、保密性强等优点,适用于许多情况,例如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但是,在选择仲裁时,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且和解协议中明确规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2.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3.当事人自愿同意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条 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处理适当的民事纠纷。 第五十二条 债权债务和解的协议,应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在合同中可以约定采用仲裁解决合同争议。 总之,债权债务和解程序可以在当事人自愿选择的情况下选择仲裁,但需要注意和解协议或合同中是否已经明确规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