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能向法院申请和解吗 |
释义 | 债权不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和解,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不能提出和解申请。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和解的只能是债务人,由债务人申请和解并提出和解协议后,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一、解散公司流程 公司的解散流程为:由公司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可以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应当在15天内成立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政府有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受理,其中,公用企业和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和政府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两种情形不予受理;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可以申请和解与重整;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注销原破产公司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二、如何进行破产和解与破产企业整顿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做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系国有企业,依照企业第四章的规定,其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申请应当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前提出。企业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股东会议可以通过决议并以股东会议名义申请对企业进行整顿。整顿工作由股东会议指定人员负责。整顿期不超过两年。整顿期满,企业可以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宣告终结对该企业的破产程序。整顿期满,企业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由人民法院宣告该企业破产。 三、申请公司破产需要什么材料 (一)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三)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五)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六)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七)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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