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面积怎么算 |
释义 |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指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等于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套内建筑面积由使用面积、墙体面积和阳台面积组成,而公用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等。公用建筑面积计算时需扣除套内建筑面积,并排除独立使用空间。最后,根据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购房者需合理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法律分析 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六条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第七条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2.套内墙体面积 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景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第八条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第九条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 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十条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计算 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第十一条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计算 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结语 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商品房销售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墙体面积和阳台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等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根据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的计算,购房者应合理分摊公用建筑面积。以上是根据规则对商品房销售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原则进行了详细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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