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辩护律师是否有权向被害人调查取证?
释义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有哪些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有:
    1.证据调查,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调查并策划收集有关诉讼及非诉讼证据;
    2.知识产权调查,调查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3.被执行人财产行踪调查;
    4.企业资信调查。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调查取证的权利有什么?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权主要有以下这些: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3、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4、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法律依据:《关于印发侦查阶段律师行使辩护权的规定的通知》第五条律师在侦查阶段行使辩护权,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悟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刑事诉讼律师如何调查取证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辩护律师认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相关证据。
    律师调查取证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如下:
    (一)证据调查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调查并策划收集有关诉讼及非诉讼证据。
    (二)知识产权调查
    调查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三)被执行人财产行踪调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接受委托,协助债权人寻找失踪企业、寻找逃逸债务人。协助法院调查、执行、追查被执行人隐藏、转移的财产、帐户,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企业资信调查
    商业信誉调查、企业不良记录查找、合伙背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品信息、业务信用调查、防止商业欺诈实地调查。
    在侦查期间,律师享有调查取证权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
    因此,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只享有上述法律规定的权利,不享有调查取证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该内容由 陈建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9: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