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人才落户政策最新规定 |
释义 | 南京市规定,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就业参保半年后可落户。落户登记需按照先家庭户后集体户的原则进行。申请人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城镇地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登记为家庭户。申请人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若选择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落户,还需提供亲属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法律分析 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南京市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户口迁移登记应遵循先家庭户后集体户的落户原则。申请人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城镇地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登记为家庭户。落户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落户本人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拓展延伸 南京市出台新的人才引进政策 南京市最近发布了一项全新的人才引进政策,旨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到这座美丽的城市发展。根据新政策,南京将提供更加优厚的落户条件和福利待遇,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更多机会和便利。新政策强调了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的重点引进和支持。同时,南京市还将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积极搭建人才交流平台,为人才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创业环境。这一新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为南京市的未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结语 南京市最新的人才引进政策为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提供了更加便利的落户条件,只需在南京市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户口迁移登记应遵循先家庭户后集体户的落户原则。申请人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城镇地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登记为家庭户。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到南京,进一步推动城市的发展,为南京市注入新的活力。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二章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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