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保险如何理赔 |
释义 | 汽车保险理赔的流程如下: 1、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填写《机动车辆保险事故或索赔通知书》在进行签字; 2、通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的位置,以便调查确定车辆的损坏情况; 3、赔偿财产损失,应当取得相应的票据、证件; 4、车辆修理、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保险理赔所需资料; 5、领取理赔款。 一、汽车保险理赔车辆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如下: 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不属于除外责任; 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 二、汽车保险理赔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保险保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事故发生地交警出具的具有签章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是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 3、汽车维修行业正式专用的发票; 4、肇事时正在驾驶的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发生事故的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5、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已确认修理项目的列表清单、零部件更换更新的项目清单列表; 6、机动车辆保险事故出险报案表、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索赔申请书; 7、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或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 8、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的草图、相关事故车辆损失照片; 9、赔款通知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 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 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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