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有 |
释义 |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包括: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这些情形下,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先行拘留措施。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拓展延伸 逮捕和羁押的法定条件及程序 逮捕和羁押是刑事诉讼中重要的强制措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逮捕的法定条件包括: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有逃跑危险或者妨碍侦查的情形。逮捕程序一般包括:提请逮捕、审查逮捕决定、执行逮捕等环节。羁押的法定条件包括:确有逮捕必要、案件复杂、证据不稳定或者有重大犯罪嫌疑人逃匿危险。羁押程序一般包括:提请羁押、审查羁押决定、执行羁押等环节。逮捕和羁押的实施必须依法进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和公平。 结语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以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和公平。根据刑事诉讼法,逮捕的条件包括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有逃跑危险或妨碍侦查的情形。羁押的条件包括确有逮捕必要、案件复杂、证据不稳定或有重大犯罪嫌疑人逃匿危险。逮捕和羁押的实施应依法进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节 羁 押 第一百五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凭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逮捕证收押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送至看守所羁押时,看守所应当在拘留证、逮捕证上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达看守所的时间。 查获被通缉、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应当持通缉令或者其他有关法律文书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送看守所寄押。 临时寄押的犯罪嫌疑人出所时,看守所应当出具羁押该犯罪嫌疑人的证明,载明该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羁押原因、入所和出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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