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最多是多久 |
释义 | 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最多是一个月。一个月内发现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未发现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逮捕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查明后,公安机关认为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犯罪证据不真实、充分释放。检察院移送检察院后,审查起诉期限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检察院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向法院起诉。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放人。检察院认为可能构成犯罪但证据不足的,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为一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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