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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货维修次数的规定
释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产品维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负责更换或退货。消费者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该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消费者可通过协商、调解、申诉、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消费争议。
    法律分析
    产品维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祖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消费遇到纠纷该怎么办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1、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5、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产品维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享有三包责任,包括产品性能不符合预期、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质量状况说明、不合格检验以及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消费者在解决消费纠纷时,可以选择协商、调解、申诉、仲裁或提起诉讼等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六十一条 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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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16: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