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物权登记后,即证明登记人为所有权人,推定登记的物权人为该房屋的权利人,在该房屋物权不涉及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证明其为真正的权利人时,可以推翻这种推定,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一、民法典中房屋产权只能根据房产证确认吗 房屋产权依不动产登记簿。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房屋确权纠纷有没有不起诉用的诉讼时效 房屋确权纠纷不能适用诉讼时效,因为房屋确权涉及到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所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三、签了购房合同才确定房屋产权吗 签了购房合同并不意味着已经取得房屋产权。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才表明获得了房屋产权。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