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委员会主任必须是党员吗 |
释义 |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成员不是必须要共产党员,但必须是该小区的业主。 业主委员会没有党员比例要求,因为它只是一个群众组织。国家层面没有强制要求业委会主任必须是党员。 一、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权利: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主任的义务: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对住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4、严格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障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5、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6、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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