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项目应进行公开招标或公开招标预审,未经招投标程序的施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1.《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项目应当进行公开招标或公开招标预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招标程序的行为无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的,违反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未经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