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社会面吸毒人员 |
释义 | 社会面吸毒人员,是指全国禁毒信息系统登记有吸毒史且未在监管场所的人员。 一、法律是什么制定的禁毒工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规定,禁毒的工作机制为: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因此,要不断加强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充分调动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积极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努力形成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要狠抓涉毒重点地区整治,全面推行禁毒整治“一把手”工程,将禁毒工作与领导干部考核紧密结合,压实基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主体责任。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条的规定: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二、如何认定吸毒? 根据我国公安部的规定,涉嫌吸毒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吸毒行为: 1、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当场缴获毒品或吸食、注射毒品的具且本人供认的; 2、有举报,本人供认且有其他旁证材料能够相互印证的; 3、本人供认且其临床表现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委托指定的县以上医院具有相关知识的医师认定符合吸毒人员特征,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的; 4、本人供认且其尿样经检测含毒反应呈阳性的; 5、本人不供认,但经尿样检测含毒反应呈阳性,并有其他旁材料印证的; 6、本人不供认,但经尿样检测含毒反应呈阳性,且用其他检手段(如促瘾试验)检测证明当事人有戒断症状的。 三、我国目前禁毒模式有哪些 我国目前禁毒模式如下: 1、自愿禁毒,吸毒人员可以自愿在戒毒医疗机构接受为期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与康复; 2、强制隔离禁毒,对吸毒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强制进行强制戒毒教育,帮助其戒除毒瘾; 3、社区禁毒,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的牵头、监管下,整合家庭、社区、公安以及卫生、民政等力量和资源,使吸毒人员在社区里实现戒毒。 一、强制隔离戒毒的条件如下: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禁毒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如下: 1、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人员的; 2、对戒毒人员有体罚、虐待、侮辱等行为的; 3、挪用、截留、克扣禁毒经费的; 4、擅自处分查获的毒品和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 总之,禁毒模式共有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社会面吸毒人员,是指全国禁毒信息系统登记有吸毒史且未在监管场所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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