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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实践合同?
释义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如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一、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属于实践合同,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则不属于实践合同,法律对于借贷合同的具体规定指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在实际交付的时候,才能使合同成立,而在而合同成立后,贷款人仅于到期时请求借款人返还本息。据此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即成立。
    二、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主要是: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合意即可成立,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交付保管标的后才能成立;2、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3、仓储合同需要给付仓单,保管合同一般则是需要给付保管凭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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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8: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