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会车被刮蹭了算谁的责任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机动车双方会车时发生刮蹭事故的,如不能确定事故责任方的,可以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根据双方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和过错严重程度来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八条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2. 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3. 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4. 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5. 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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